《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总体规划(2018-2035年)》方案公示公告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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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总体规划(2018-2035年)》方案已编制完成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相关规定,现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。 公示期限: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 意见反馈电话:洪山镇人民政府 0533-5811073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淄川规划管理办公室 0533-2275815 编制单位: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(电话:0533-3170740)
洪山镇人民政府
《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总体规划(2018-2035年)》
主要内容简介 一、总则 1.规划期限 近期:2018年–2020年; 远期:2021年–2035年。 2.规划范围 洪山镇行政辖区范围,面积为31.19平方公里。 3.规划目标 力争在规划期内把洪山建设成为淄川区具有特色的历史文化名镇,全面与淄川城区一体化,使其成为经济繁荣、社会文明、环境优美、开放型、多功能生态型、现代化新型城镇。 二、城镇性质和城镇规模 1.城镇性质 淄川东部新城、蒲文化(聊斋文化)名镇、城市生态屏障、以加工制造为主导产业的淄川区近郊镇。 2.城镇规模 (1)人口规模 1.至2020年,城区范围外镇域人口1.8万人,镇区人口1.08万人。 2.至2035年,城区范围外镇域人口3.4万人,镇区人口3.2万人。 (2)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1.2020年,规划镇区建设用地规模286.16公顷,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264.96㎡。 2.2035年,规划镇区建设用地规模365.84公顷,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14.33㎡。 三、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规划镇村等级结构分为“镇区——新农村”两级。 第一等级:镇区(1个); 第二等级:新农村(3个)。 现状洪山镇辖18个行政村,7个社区,北工社区、涧北社区、洪山社区、大街社区、太和社区、洪铝社区、中先社区、涧北村、马家村、杜坡村、东工村和北工村划入淄川城区;解庄村、北杨家村、蒲家村、小红卫村、东省村、西省村、车宋村、车家存、董瓦村和十里村纳入镇区;其余3个村原址保留,形成新农村居民点。 四、镇域道路交通规划 1、对外交通规划 至规划期末形成沾临高速、济潍高速、秀川大道、湖南路、南环路、聊斋路、将军路、松龄路、淄矿北路等主次分明、快速便捷的对外交通网络。 2、道路网结构 规划形成“六横四纵”的道路骨架。 六横:松龄路、淄矿北路、正通北路、正通路、将军路、济潍高速。 四纵:聊斋路、湖南路、秀川大道、沾临高速。 道路网分为快速路、主干路、次干路、支路四个等级。 五、镇域土地利用规划 1、镇域空间结构规划 镇域空间布局结构概括为“一核、两轴、一带、多片区”。 “一核”即洪山镇形成的城镇综合功能服务区; “两轴”即镇域内形成的将军路城镇发展轴和湖南路城镇发展轴; “一带”即般阳河风貌带; “多片区”即洪山镇域内的特色农业区、富硒农业区、工业产业区、生态旅游区。 2、土地利用规划 (1)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05.74公顷,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8.91%,人均建设用地为33.04平方米,其中二类居住用地93.28公顷,三类居住用地12.46公顷。 (2)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6.39公顷,占城镇建设用地的9.94%,人均建设用地为11.37平方米。行政办公用地为原有洪山镇行政办公用地;在洪山镇镇区规划1处文化设施用地;教育科研用地主要包括1处高中,3处小学;在聊斋路以西、南环路以北规划1处综合体育馆;规划建设2处医养结合项目。 (3)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24.30公顷,占城镇建设用地的6.65%,人均建设用地为7.59平方米。商业用地在现有商业中心基础上进行整合,逐步完善商业服务设施,新建居住社区沿街以商住结合方式进行开发建设;娱乐康体用地为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创意园项目;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加油站用地;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为殡仪馆用地。 (4)工业用地 为二类工业用地,用地面积80.97公顷,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2.13%,人均建设用地为25.30平方米。 (5)物流仓储用地 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,用地面积4.59公顷,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.25%,人均建设用地为1.43平方米。 (6)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68.06公顷,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8.60%,人均建设用地为21.27平方米。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67.01公顷,包括主干路、次干路和支路用地;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1.05公顷。 (7)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2.15公顷,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.59%,人均建设用地为0.67平方米。其中: ①供应设施用地 规划供应设施用地1.40公顷,主要为变电站用地。 ②环境设施用地 规划环境设施用地面积0.21公顷,主要为垃圾转运站用地。 ③安全设施用地 规划安全设施用地面积0.54公顷,主要为消防用地。 (8)绿地与广场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43.64公顷,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1.93%,人均建设用地为13.64平方米。 ①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面积38.93公顷,主要为道路绿化带、聊斋园及组团绿地。 ②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面积1.96公顷,主要为在部分工业外围控制的防护绿地。 ③广场绿地 广场绿地面积2.75公顷。 七、市政设施规划 1、给水工程规划 保留现状洪山镇水利服务站供水厂,同时要考虑与淄川城区给水管网的对接,提高城镇供水的可靠性。 2、排水工程规划 采用雨污分流制。污水经污水管网汇合后排入淄川区污水管线系统进行统一处理。 3、供电工程规划 保留现状变电站,规划1处110KV变电站,位于聊斋路以东、松龄路以南,以适应洪山镇未来各项事业的发展,保证充足的电力供应。 4、通信工程规划 沿用现状电信支局和邮政局。 5、供热工程规划 沿用现状坤升热电厂作为集中供热热源,同时考虑与淄川城区热力管网的对接 6、燃气工程规划 燃气管线接自港华前来站、绿博-绿川计量站。 7、消防规划 规划1处一级普通消防站,位于聊斋路与松龄路交叉口东北,用地面积0.54公顷。 8、防洪规划 防洪标准 规划确定洪山镇防洪标准为重现期20年一遇。 防洪河道规划 般阳河:防洪标准为重现期50年一遇。 河道蓝线 般阳河湖南路以西河道上口以外20米为蓝线控制范围,湖南路以东河道上口以外30米为蓝线控制范围。 9、抗震防灾规划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抗震防灾要求,规划区内建筑抗震按7度进行设防。规划一般建筑物、构筑物按7度设防;特殊建筑物、构筑物,如:供水、供电、通讯等生命工程及危险品仓库等次生灾害源,应按规定提高一度设防;学校等建筑应按规定提高一度设防。 10、人防规划 按照“平战结合”的原则,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与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。规划要求对已建人防工程的现有地下空间进行加固改造,同时新建项目的人防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。 主要图纸 1.区域位置图 2.镇域土地利用规划图 3.镇域空间结构规划图 4.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图 5.镇域道路交通规划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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